教育部按語:為加強高等教育宏觀管理,引進社會監(jiān)督機制,增強政府信息服務功能,確保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規(guī)格、質量和辦學秩序,現(xiàn)將2013年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且2013年主管部門安排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和分校辦學點的名單(截至2013年5月3日)予以公布。
本名單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879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職(?)院校(共1265所);第三部分是經國家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共287所);第四部分是經國家審定的分校辦學點(共50個)。不含軍事院校和港澳臺高校。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學校和2013年5月3日后教育部發(fā)文批準設置或備案的高等學校,其他任何機構(包括經批準籌建的高等學校)均不具備2013年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對于違規(guī)招生的單位,其所招學生的學籍、發(fā)放的畢業(yè)證書國家均不予承認。請今年參加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考生在報考志愿前注意查詢本名單和教育部網站有關信息,以免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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