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的孫某又得“進去”了。自16歲開始,他幾乎都在監(jiān)獄度過,曾因盜竊,7次被法院判刑。
去年1月,孫某刑滿釋放回到了海寧市許村鎮(zhèn)的家里。他打算痛改前非,在父母開的點心店里幫忙。
2月5日早上5點多,孫某要給菜場賣干貨的老張送碗面。因為去得早,其他攤位都沒開,他看到隔壁賣豬肉的攤位有個抽屜用掛鎖鎖著,就挪動不了腳步了。
正好老張走開了一下,孫某立即閃進肉鋪,用攤位上的砍肉刀劈掉了掛鎖,把抽屜里的紙幣、硬幣都倒進了塑料袋,偷偷拿走。
一數(shù),紙幣剛好一千元,但硬幣太多太沉,拿在手里太招搖,他先跑回家把硬幣藏了起來。
過了幾天,孫某看風聲過去,就悄悄跑到臨近的桐鄉(xiāng)市大麻鎮(zhèn),找了一家小店兌換。店主嫌硬幣數(shù)起來太麻煩,就用電子秤稱了下,重54斤,給了孫某4500元。
警方經(jīng)過仔細調查,鎖定了孫某。“我本來真的打算重新做人的,但看到錢,就控制不了自己想去偷!”孫某頗為懊惱。
目前,因涉嫌盜竊,孫某已被海寧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第八次監(jiān)獄生活。 本報通訊員 李武岐 孫亞玲 本報駐嘉興記者 黃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