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0后打工人,大學畢業(yè)后就在杭州工作。年初跳槽到這家公司,做行政,老板給的待遇還不錯。所以無論是工作內容、工資、領導同事的相處,這里各方面我都很喜歡。
公司在東站附近,為了方便,我就在公司旁邊租了房子,想著喜歡這份工作近兩年不會變動了,就直接簽的一年租房合同,租金交一年還有優(yōu)惠,我就全付了。每天享受著通勤5分鐘的快樂,8點半上班,我都慢悠悠8點20出門,再買個早飯時間綽綽有余,通勤時間短簡直是打工人最具幸福感的事情之一了。
但上周突然一個晴天霹靂,收到通知,公司要搬家!五一放假前就要搬完,新公司在倉前!
東站到倉前?開玩笑嗎?這都不止跨區(qū)了,這都跨杭州了吧!地圖一搜,簡直想哭了,單程31公里,開車都要一小時,我沒有車只能地鐵轉公交,通勤時間絕對1個半小時起步!從5分鐘一下變成100分鐘,通勤時間延長了20倍!萬一碰上早高峰堵車,時間還會無限延長。
當下?lián)Q房子是不可能的,我簽了一年的合同,租金也全付了。硬著頭皮去倉前辦公的話,我每天來回通勤就是4個小時,這誰頂得住!8點半上班,我6點半就得出門,5點多就得起床,我瘋了嗎!
房子換不了,那我只能被迫換工作了。
勞動合同里,我記得是明確寫明了目前的辦公地址的,那么如果按照勞動法,我選擇離職的話公司會有補償嗎?況且這算是公司是臨時通知的,完全不給我們準備時間啊。基于這兩種情況,如果我提出離職,能不能向公司申請補償啊?
實在是苦惱了,請19樓的大佬們幫忙給點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