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的申通快遞,寄件金額1250元,丟件兩個月,一直踢皮球,只愿賠償500元。事情經過如下 :6月29日從杭州濱江寄了一件快遞去上海,貨物是個工業(yè)皮帶,價值1250元。
快遞取走后,沒有后續(xù)物流信息,第三天做依舊沒有更新,找了快遞小哥查監(jiān)控后回復說是寄出了,但不知道寄哪里去了,然后說再找找。一找找了一星期,再問快遞小哥,說是找不到了,向公司申請理賠,需要14天時間。相信小哥,繼續(xù)等!申請到7月底都沒有回復。找到快遞小哥追問理賠情況,說公司不賠償,讓他人個負責。(當時還比較同情小哥,覺得公司管理欠缺人情,管理漏洞,讓個人承擔),溝通后答應他零頭抹掉,賠償1千元,我自己承擔一部分損失。結果小哥后面不轉款,也不回復 。
找到公司總部和當地申通網點投訴,讓我提供購買信息,說只能賠償500元,我問為什么?老公微信購買,有聊天記錄,有轉款信息,說不能作為理賠的證據,需要提供發(fā)票。請問誰微信購買東西要發(fā)票的?忽視申通的刁難,我讓老公問賣家要了發(fā)票,再次提供給申通,申通回復說發(fā)票是后面開的日期,不能作為 購買的憑證(前面溝通的時候都說了沒有發(fā)票,需要我讓賣方補開發(fā)票,現在說日期滯后,請問這就是你們處理問題的手段嗎?明擺著的為難客戶)其間電話溝通不下于10次,每次要報單號、要電話號碼、咨詢是否寄件人(不知道申通售后是怎么做的,沒有解決的投訴問題,沒有記錄、沒有交接嗎?一次次問客戶同樣 的問題,單號又不是一位數,誰能記得清,報電話號碼還不行,你是N多人對接,我要回答N遍同樣的問題。)然后就是踢皮球一樣,總部推分部,分部推業(yè)務員,一直不給解決問題。
幫幫團聯系上了樓主:
“我郵寄的東西是1250元買的。丟件以后,開始我私下跟快遞員溝通,他說公司不賠,他個人賠償給我,還讓我便宜一點。我就說把零頭抹掉,說賠1000元,他說要和老婆商量一下,結果就不理我了。
之后我投訴到了申通公司,總部了解情況后說賠償500元,也沒有告訴我500元的賠償依據是什么。
他們說微信購買記錄不能作為賠償依據,需要發(fā)票,但我當時購買的時候沒有開發(fā)票,我問客服補開發(fā)票是否可行,他當時也沒明確地答復我,只是說讓我先開好發(fā)票發(fā)給他們看。結果等我開好了發(fā)票,客服又說我發(fā)票的時間晚于寄件時間,不能作為補償憑證,再次拒絕了我索賠1250元的訴求。
現在,申通快遞總部把賠償500元的方案推給了站點,站點又讓我跟快遞員聯系,等于陷入了死循環(huán)。”
幫幫團聯系了申通客服熱線,工號0203客服回復稱:
“這個快遞的情況已經上報給總部處理了,我只是網點客服,對具體情況沒辦法解釋。”同時,該客服提供了一位了解情況的馮姓工作人員的電話給幫幫團,但幫幫團撥通后,對方表示自己并不是申通的工作人員。
幫幫團聯系上了負責收取該件的申通快遞員:
他第一次回復稱,“當時快遞第二天沒有更新物流信息時,我主動聯系了客戶說明情況。確定找不到以后,本來已經和客戶私下協商好賠償1000元了。但她緊接著就投訴到了站點和總公司,這個快遞投訴的權限相當于升級了,我只是快遞員,現在已經沒有權限再跟客戶協商賠償問題了。”
關于500元賠償金額,快遞員再次回復稱:
“申通快遞浙江省總部的工作的人員在淘寶上查詢了丟件物品的價格后,提出按照相似產品的最高價格500元賠償給客戶,該答復也同步回復給郵管局了,但客戶拒絕了,這個方案。如果客戶現在接受這個賠償金額,可以聯系我們進行賠付”。
雙方協商不一致的焦點在于賠償快件的金額問題,幫幫團聯系上了郵政業(yè)申訴服務電話12305杭州公司了解情況,客服回復稱:
“這個快遞投訴我們已經調解過了。用戶說寄出物品價值1250元,但沒有提供發(fā)票;寄出的時候沒有保價,申通快遞只愿意賠500元。
按照浙江省實施的消保法,沒有保價的快遞丟件,賠償金額最高為運費的10倍,不得超過800元。該用戶的運費是20塊錢,按照這個標準賠償的話,200元賠償就達標了?爝f公司為了維護客戶,再加了300塊,所以一共賠付500元。
我們本身作為調解部門,快遞公司按照相關標準進行了處理,我們也沒辦法再要求快遞公司賠償給用戶更多。目前賠償500元的方案用戶不接受,我們建議她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維權。”
幫幫團將持續(xù)關注!你遇到過快遞丟件的索賠問題嗎?